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8]89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9
实施时间: 2008-8-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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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调整的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执行前,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005年《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暂行办法》(陕地税发〔2005〕46号)的预征率。
  二、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和本《办法》,及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确保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陕西省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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