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3]215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5
实施时间: 2003-11-5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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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杨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
  为了搞好我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制定了《陕西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是规范和整顿税收经济秩序、构筑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净化税收环境,创造依法治税、以德护税的新局面具有长远的意义。制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对于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将起到重要的作用。通过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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