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制止颁发地方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字[1998]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人事部
发文时间: 1998-4-14
实施时间: 1998-4-14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考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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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实施,对于客观公正地选拔会计人才,促进会计人员学习业务、提高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但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过程中,个别地区违背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管理的政策,擅自降低考试合格标准,发放地方性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影响了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质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制度,维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严肃性,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和会计人员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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