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发文文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4-4-2
实施时间: 2004-6-1
失效时间: 2011-2-25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56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省政府2004年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贾治邦
  二○○四年四月二日
  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该法规已被如下法规废止:
标题: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文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
发文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1-2-25
实施时间:201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