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朝阳和海淀局试点运行部分涉税事项全区通办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9]30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25
实施时间: 2009-8-2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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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市局决定在朝阳和海淀局试点运行部分涉税事项全区通办,待时机成熟后,再扩大运行范围及通办项目。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全区通办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朝阳区和海淀区国税局成立全区通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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