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09]51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9-11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非执业会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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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登记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以下简称非执业会员)管理工作,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服务和监督,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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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