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库[2007]2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10-11
实施时间: 2007-10-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0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预算单位,各行署、市、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地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有关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提高资金支付透明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银行卡应用发展规范(2005-2008年)〉的通知》(哈银联发[2006]97号)规定,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制定了《黑龙江省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十月十一日
  黑龙江省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