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解决娱乐场所监督检查所需经费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00]9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0-6-1
实施时间: 2000-6-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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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文化厅《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解决娱乐场所监督检查所需经费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六月一日
  关于调整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解决娱乐场所监督检查所需经费的意见
  2000年5月23日
  根据国务院第261号令《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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