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地税发[2009]182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21
实施时间: 2009-6-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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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稽查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的通知》(川地税发〔2009〕60号)转发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符合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条件的,按商用房4%、非普通住房3%、普通住房2%核定征收方式清算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
  二、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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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一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文号: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0-9-27
实施时间:201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