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地税发[2009]6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28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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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要求,省局对2007年印发的《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苏地税发[2007]27号)同时废止。
  二OO九年八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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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七条第二款第1项,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苏地税规[2011]9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