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科合[2009]03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商委
发文时间: 2009-8-11
实施时间: 2009-8-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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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科委、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市财税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特制定《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业的发展,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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