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8]22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9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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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自2005年我省地税系统在全国率先为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规模已逾千万,该项工作已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提升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质量,全面加强明细申报数据源泉审核,现将《2008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确保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数据信息完整与准确是为纳税人开具高质量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必要前提。全面加强明细申报数据源泉审核,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体现。由于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数据信息海量且逻辑关系严密,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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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一:省局信息中心提取明细申报数据情况表.doc    
附件二:市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相关资料情况表.doc    
附件三:邮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退回情况反馈表.doc    
附件四: 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情况跟踪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