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9]2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4
实施时间: 2009-1-24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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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发[2008]214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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