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资助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
发文文号: 穗劳社养[2006]6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6-6-29
实施时间: 2006-6-29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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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资助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资助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
  为推进我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根据《广州市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穗府[2006]21号)的规定,现对“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资助的审核、划拨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资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截至2006年7月1日,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享有本市农村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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