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对中央商品流通企业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及其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商字[1996]23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6-7-16
实施时间: 1996-1-1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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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三定”方案及中编办批复的《财政部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以下简称“专员办”)对中央商品流通企业就地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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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