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市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技术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穗价函[2009]96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2-23
实施时间: 2009-2-23
失效时间: 2010-9-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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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延长广州市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技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函》(穗食药监办函[2009]5号)收悉。鉴于我局《关于市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技术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穗价函[2007]35号)有效期已满。根据原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及省物价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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