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地税发[2009]6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8-10
实施时间: 2009-8-10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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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各扩权试点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符合清算条件的项目,主管地税机关应于发出《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自定格式)之日起90日内完成清算审核工作(不含地税机关要求补正资料时间)。
  对符合清算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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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三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文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9-10
实施时间:201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