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9]11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2-16
实施时间: 2009-2-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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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同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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