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9]6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09-4-3
实施时间: 2009-4-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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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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