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9]27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7
实施时间: 2009-4-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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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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