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实行联合、组建集团所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协字[1998]5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8-7-6
实施时间: 1998-7-6
失效时间: 2006-3-30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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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实行联合?组建集团所的若干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实行联合?组建集团所的若干规定(试行)  
  一九九八年七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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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3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6-3-30
实施时间: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