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有关处理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协字[1998]5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8-6-25
实施时间: 1998-6-25
失效时间: 2006-3-30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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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
  近来, 不少地方询问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清理整顿期间发现应予处理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政策问题,1997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出《关于清理整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通知》(会协字〔1997〕183号) ?《关于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中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会协字〔1997〕247号) ,财政部发出《关于清理整顿涉外会计机构的通知》(财会协字〔1997〕34号)等文件(以下一并简称"清理整顿文件"),今年初,财政部又发出《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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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3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6-3-30
实施时间: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