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科函高字[2009]84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09-7-8
实施时间: 2009-7-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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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及各地级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四部门商议,现决定组织开展我省200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受理时间
  2009年第一批截止受理时间为8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2008年1月1日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不含深圳)注册的居民企业,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请申报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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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 人员说明参考格式.doc    
2. 申报材料完整性审核内容.doc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