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 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劳社规[2009]2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9-4-20
实施时间: 2009-4-20
失效时间: 2009-12-3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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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持企业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级市统一执行我市《关于阶段性调整我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穗劳社养[2008]15号)和《关于阶段性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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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困难企业申请认定流程图.doc    
2、困难企业认定申请表.doc    
3、困难企业审核认定意见书.doc    
4、困难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工作底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