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9]6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26
实施时间: 2009-6-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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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59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做好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对比工作,提高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质量,不仅是新形势下国、地税局完善所得税工作的突破口,也是实现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国、地税局要统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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