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会计报表评比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渝会协[2009]74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8-27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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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行业执业机构财务会计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上报,根据协会《章程》和《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会计管理委员会暂行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含外地来渝设立的分支机构)。凡成立时间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含一年),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交清会费的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均具有评比资格。
  第三条  评比内容(按100分)
  1、内容完整:按中注协、中评协和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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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行业会计报表评比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