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9]10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2
实施时间: 2009-7-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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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施细则及部分增值税调整政策实施以来,各市陆续反映了一些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经研究,并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就若干增值税政策和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问题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对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工艺生产水泥产品的企业,掺兑废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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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三条第三项、第四项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