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发改价格[2009]103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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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石化批发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9〕198号)的精神,现就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调整后,我省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吨最高零售价分别为7630元、8088元、8546元和6880元;每升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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