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转发财政部《关于不再实行结算业务手续费提留办法的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建设银行
发文时间: 1991-11-18
实施时间: 1991-11-18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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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转发财政部《关于不再实行结算业务手续费提留办法的函》的通知
1991年11月18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财政部(91)财商字第467号“关于不再实行结算业务手续费提留办法的函”转发你行,请遵照执行,同时在“专用基金表”中取消“结算手续费提留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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