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府发[2003]82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3-11-17
实施时间: 2004-1-1
失效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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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11月10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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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府发[2012]22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2012-2-13
实施时间: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