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票据购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财综[2007]173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财政局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2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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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收费票据(发票)管理,落实有关收费票据(发票)政策,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的有关文件,现就票据购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类医院使用的票据(发票)
  根据《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务发票和财政票据使用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地税联[2004]2号)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意见》(黑地税发[2002]106号)的有关规定:
  (一)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在收取医疗服务费用时必须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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