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9]15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28
实施时间: 2009-8-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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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2009年7月28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实施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受理、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申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为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受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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