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04]5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6-17
实施时间: 2004-7-1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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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5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04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以下简称《统一发票》),《统一发票》编码为237000471101XXXXXXXX,其中:2代表地税,3700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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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