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政办[2009]12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09-7-31
实施时间: 2009-7-3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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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卫生厅、民政厅制定的《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关于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厅 省民政厅
  (二○○九年七月三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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