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省级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问卷调查的函
发文文号: 财会便[2009]5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9-7-28
实施时间: 2009-7-28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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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直管理局会计处、铁道部财务司会计处、国管局财务司会计处,总后勤部财务部会计局、武警总部财务部会计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计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处:
  为推动全国会计人员管理模式、手段的现代化,促进财政部门科学民主决策、管理创新和政务公开,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我部将开展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二期开发工作。为保证二期需求设计科学、精细,现开展省级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摸底调查,请认真组织填写,并于8月12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财政部会计司会计人员管理处。
  传真电话:010-68552544
  E-Mai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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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省级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