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地税发[2003]91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30
实施时间: 2003-11-3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8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赣财法[2003]16号)下发后,各地反映在执法过程中,一些具体政策不够明确,不利于基层实施。为统一口径,现对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十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地税发[2009]99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6-4
实施时间:2009-1-1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十三条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5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2
实施时间:201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