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及其以下机构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地税发[2008]10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16
实施时间: 2008-12-16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3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近日,部分市州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川省分行及其以下机构(以下简称“省农发行各机构”)地方税收征管问题相继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为维护征管政策的连续性,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性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45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税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37号)规定,现就省农发行各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