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关于调整我市国税系统管理的天津市行业专用发票种类、版面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发[2009]1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13
实施时间: 2009-7-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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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精神,市局决定对我市国税系统管理的天津市行业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行业发票)的种类、版面限额等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业发票的调整
  (一)取消天津市工业企业专用发票、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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