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函[2009]43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19
实施时间: 2009-6-19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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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外税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
  由于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很多企业,特别是出口型生产企业,销售收入下降、利润大幅减少、多数甚至出现亏损,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一些规模性外资企业由于2009年起改征房产税,其使用超过7年以上(含7年)的房产按从价计征房产税,税负明显增加。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经厦门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对部分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对象。
  (一)2008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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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1号
发文部门: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