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09]37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16
实施时间: 2009-8-1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61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近期下发了《关于授权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作为印花税核定征收试点单位的批复》(粤地税函[2009]544号),同意我局开展印花税核定征收试点工作。现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印花税征收和缴纳行为,提高印花税征管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的有关规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印花税核定征收可扣减已缴纳印花税税款报告表》.xls    
2.《印花税核定鉴定表》.doc    
3.《税务事项通知书(印花税核定征收)》.doc    
4.《印花税核定征收可扣减已缴纳印花税税款汇总报告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