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河南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会协[2009]40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7-30
实施时间: 2009-7-30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7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塑造和展示我省注册会计师的良好形象,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先进,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开展2007-2008年度河南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外省会计师事务所设在我省的分所)(以下统称“事务所”)中的注册会计师。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优秀注册会计师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守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