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总表和汇总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函[2009]8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11
实施时间: 2009-6-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1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4号)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各级税务机关开始使用新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和汇总软件,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工作。为保证各地有效使用汇总表和汇总软件,保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工作顺利开展,现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和汇总软件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