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征[2006]4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0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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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推行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工作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货运发票税控系统中“票表比对”工作的顺利实施, 2007年1月1日起,启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货运自开票纳税人申报公路、内河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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