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发放车辆牌照和年检环节代征车船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办[2009]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16
实施时间: 2009-6-16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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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机动车辆车船税由地税部门直接征收或由保险机构在办理机动车“强险”业务时代收代缴。但是,目前一些纳税人无视相关法律规定,偷逃车船税现象时有发生。按照《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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