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财政部驻陕专员办关于印发《陕西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企[2007]21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12-26
实施时间: 2007-5-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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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地市中心支行、杨凌区支行、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各大中型水库发电企业:
  为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财政部驻陕专员办联合制定了《陕西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陕西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
  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及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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