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社[2008]54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6-2
实施时间: 2008-7-2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4616
评论人次: 2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省直管县财政局、卫生局:
  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08〕8号),省财政厅会同省卫生厅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按照办法要求,请各市(区)尽快做好以下工作:
  一、财政专户开设
  按照新办法要求,各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应于6月底前,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账”(为计息账户,简称财政专户),用于核算新农合基金。财政部门应及时清算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陕财办社......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