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农[2007]20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12-14
实施时间: 2007-12-14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9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省管县财政局、林业局,省直属单位:
  为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天保工程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财农〔2006〕223号)和《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发〔2007〕19号)的要求,结合全省天保工程建设实际,我们对《陕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