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下发《2001年度会计报表[企业类]》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统[2001]1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1-11-3
实施时间: 2001-11-3
失效时间: 2006-3-30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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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直管企业(集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上海、厦门、深圳市国资局(办):
  为做好2001年度企业(单位)的会计报表工作,及时掌握2001年全国国有企业(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基础信息,在2000年度企业会计报表编制的基础上,结合新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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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3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6-3-30
实施时间:2006-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