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09]46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7-28
实施时间: 2009-8-1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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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新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抄送: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指导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加强对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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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