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制发《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地字[1993]18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3-11-19
实施时间: 1993-12-1
失效时间: 1995-10-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0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职能转变的需要,使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附件: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财政职能转变的需要,加强对现有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其支持生产、培养财源......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制发《地方财政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地字[1995]13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5-10-6
实施时间:1995-10-6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